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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平检察院依法对多起医保诈骗案提起公诉 贪小利,挖医保“墙脚”获刑

法制

天津北方网讯:医疗保险基金是我国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,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打起了救命钱的主意。近日,本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多起医保诈骗案提起公诉。

虚假就医购药骗医保

被告人刘某某因患有糖尿病,办理了合规的糖尿病门特,但其为了非法牟利,伙同某私营医院,由医院工作人员孙某等人(另案处理)进行刷卡等操作,以虚假就医、购药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6万元,致使医保基金流失,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,危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。

经审查,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案发后,刘某某认罪悔罪,主动退赔了全部涉案款项,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。最终经法院判决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。

伪造医学文书办门特

被告人张某某本身并未患有偏瘫疾病,但其偶然得知可以花钱托人办理假门特后,为一己私利,向代办人赵某(另案处理)支付3000元好处费,并向其提供了自己身份证、医保卡。赵某通过伪造CT报告单等手段,为张某某违规办理了偏瘫门特。此后,张某某持医保卡看病取药,两年间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7万元。在门特需要续期登记时,张某某又找到另一代办人李某(另案处理),以同样手段伪造医学检查文书,违规办理门特续期登记。续期登记后,张某某继续违规使用医保卡,骗取国家医保基金6万元。经查,张某某采用伪造医疗文书的方法获得门特医保待遇后,累计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3万元,数额巨大,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面对法律的制裁,张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主动退赔。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

检察官说法

以上两起案件是典型的医保诈骗案例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铭表示,依据我国刑法规定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。刘某某依法享有门特待遇,但通过虚假就医、虚假购药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行为构成诈骗;张某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,伙同他人伪造医疗文书,违规办理享有门特待遇并使用国家医保基金的行为亦构成诈骗。依据相关规定,诈骗犯罪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,属于数额巨大,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。刘某某与张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,给国家医保基金造成了损失,虽然刘某某与张某某在经过教育后均较好地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,并积极退缴了全部款项,但按法律规定依然应被定罪处罚。打击医保诈骗犯罪充分体现了国家依法严惩诈骗行为的鲜明态度,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,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刘铭表示,依法依规参保,守好自己的医保卡并严格依法依规使用,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,切莫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,要合力守护好我们共同的“救命钱”。(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)

2023-03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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